不慎買到贓車注意事項

、一定要配合警方之偵查行動,詳細交代購買經過與情形,並提供相關資料以供警方偵辦。

二、依據民法第九百五十條之規定:「盜贓或遺失物,如佔有人由拍賣市場或公共市場,或由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,以善意買得者,非償還其支出之價金,不得回復其物」,所以這個法條基本上是保護善意的第三者,若是消費者貪小便宜,去故買贓車,則不僅不受法律保護,更可能吃上官司。


三、若不慎買到贓車,警方基於偵查必要必須扣車處理時,應請扣車單位開具相關證明,並且至監理單位辦理停用,以免日後相關牌照稅、燃料稅寄來,徒增困擾。

   ※事實上各類贓車漂白的手法已愈來愈高明,往往超乎你我的想像,也因為政府單位加強便民措施,使
  各項資訊愈來愈透明化,取得的管道也愈來愈多元化,偽、變造之技術亦跟著愈來愈高明化,所以防
  不勝防下,消費者只有自己多充實相關知識、提高警覺、不貪小便宜才是根本之道,否則因為一時不
    察而買到贓車,損失金錢不說;更可能吃上官司、影響聲譽,到時真的是得不償失後悔莫及。 
          


資料來源:中央警察大學/謝文苑教官著作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in二手車買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